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策部署,國家衛生健康委和民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心理援助與社會工作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組建精神衛生、心理健康和社會工作等多學科專業人員隊伍,依照統一的工作原則,為受疫情影響的群眾提供專業心理援助和社會工作服務,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傷害和社會影響。通知提出要將心理援助與社會工作服務納入疫情防控的整體部署,統籌安排,具體工作要求如下:一是面向各類重點人群提供服務,包括新冠肺炎感染者、被隔離人員(密切接觸人員、康復出院人員)、一線工作人員(醫務、公安、交通、基層社區等工作人員),重點關注兒童、老人、殘障人士、有原發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員和因公殉職者家屬、病亡者家屬。二是在三類重點場所開展服務,包括新冠肺炎治療定點醫院、方艙醫院、集中隔離點,根據三類場所的不同情況,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三是發揮各專業優勢,提供協同服務,要求受疫情影響地區的精神衛生、心理健康和社會工作等專業人員與對口支援的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組成服務隊,采取“線上+線下”的方式,向重點人群提供心理疏導、心理救助和精神醫學干預等心理援助服務,以及提供疫情認知、健康指導和情緒輔導、家庭支援、社會關系修復、政策咨詢及轉介等社會工作服務。